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民政厅的文件精神,2015年4月1日起,居民需凭全省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办理注销户籍及火化手续。为贯彻落实全省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市卫生计生局于2015年3月29日举办普宁市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培训班。各乡(镇、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执业助理以上临床医生、网络直报人员及市直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有关负责人、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共95人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班上,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重点讲解了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与管理、死亡医学证明书规范填写及常见错误、非医院死亡调查与推断、死亡医学证明书网络直报等内容。
通过本次培训,有效提高了填报人员掌握死因信息报告的技术水平,为我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工作全面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流行病及寄生虫防治科)